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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整治交通违章 翻护栏闯红灯者罚款不缴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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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8月20日报道 8月19日,市文明办、市交警局联合向媒体发布通报,为进一步严厉整治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不文明的交通陋习,结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实施,交警局决定从8月19日至10月10日开展为期5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50天城市文明形象要改观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高达160万辆,交通拥堵有加剧的趋势,拥堵时间有所增加,拥堵面积也有所扩大,城市道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但是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没有明显变化。

刚刚公布的7月份深圳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得分为74.78,其中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指数得分仅为76.72,成为“公共秩序”评价的短板。而且,一宗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就可能影响了主干道的行车秩序和车速,可能会加剧拥堵。

此次行动将力争达到“两个明显减少、两个明显提高”的目标,即: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明显提高,行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确保8月份的交通文明指数得分比7月份提高1分,9月份环比再提高1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确保行人、非机动车出行安全,保障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

三类违法行为成查处重点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深圳新《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中的规定,对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分别处以10元、20元、50元、100元和200元的罚款。三类违法行为将成为此次行动的查处重点:

(一)查处行人无序通行的交通陋习,包括: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20元),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100元),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100元),闯红灯(20元)等。

(二)查处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骑行(20元)、逆向骑行(200元)、违反规定载人载物(200元)、闯红灯(20元)、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50元)和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等(200元,收缴动力装置)。

(三)整治行人(100元)、非机动车(2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干道通行,并查处乘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100元)的违法行为。

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整治岗

为确保行动收到实效,警方将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整治岗,在全市所有重点路口组织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特别是在全市各区的中心城区违法多的主干道交叉路口,如:深南大道沿线路口,东门、华强北、人民南、后海等商业区。

在高速公路安排日常巡查组,对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乘车进行处罚和劝离,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交警大队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行动,全市每周开展一次以上的统一行动,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秩序最为混乱的重点路口开展整治,确保在日常严管的基础上,通过统一、集中行动全面巩固成效、营造氛围。

违规拒不缴罚款将被予以拘留

自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则可免除罚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如果拒绝缴纳罚款将被予以拘留;如果自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则可以免除罚款。昨日,交警部门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如何查处进行了明确释义。

根据新《条例》“第三十七条”,如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违法行为人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即协助站岗维护交通秩序的,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交警局将根据罚款金额,确立对应折抵的站岗时间:处50元以下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1个小时;处1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2个小时;处2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3个小时。

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民警开具法律文书,并安排违法行为人身穿绿色反光背心、手举旗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站在路口显眼位置劝导行人、非机动车有序通行。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如态度积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劝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现场执勤民警可以酌情减少维护交通秩序时间,减少的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的一半。

对自愿维护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另外的时间站岗的,执勤民警现场对非机动车进行暂扣,并开具A版法律文书,非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完成到指定岗位维护交通秩序后,可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领回有合法来源的非机动车。

对拒绝缴纳罚款,也不愿参与维护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非机动车进行暂扣,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阻挠、抗拒、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交警局将坚决予以拘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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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屡酿事故

今年已有72人因此丧生

记者8月19日从市交警局获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经成为深圳市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深圳市共有72人因此丧生。

据介绍,2009年,深圳市共发生涉及因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引发的责任事故446宗、死亡126人、受伤411人,分别占全年的22.93%、20.83%、19.82%;今年共发生此类事故210宗、死亡72人、受伤207人,分别占20.73%、20.75%、18.53%。在上述发生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行人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或违法横穿机动车道的占24.3%,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违法行驶占42%,行人冲红灯的占11.6%,这三种主要违法行为所占比例高达77.9%。这充分说明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已经成为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空车上路也超载?

“大吨小标”困扰泥头车行业,车主呼吁出台规范标准

“我的车即使空车上路也超载”,在记者招待会上,这是记者听到最多的抱怨。记者采访发现,泥头车“ 大吨小标”问题已经成为深圳市泥头车行业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吨小标”问题较普遍

所谓“大吨小标”是指汽车的实际装载质量大于汽车核发证件所标明的装载质量。比方说:一台汽车根据生产技术指标,可以装载30吨,而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表和合格证只有15吨,明明是大吨位,却故意标成小吨位,有的甚至低于车辆的自身重量。

在深圳,许多泥头车都存在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根据车辆行驶证记录的装载质量,很多泥头车即使空车上路,也超重了。

新《条例》对泥头车超载处罚极为严厉,单宗违法处罚最高可达8万。可超载怎么认定?这是泥头车车主关心的问题。

泥头车企业代表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对泥头车超载违法行为提出了原则性规定:上路行驶的泥头车车厢高度必须符合车辆产品公告登记的高度(非行驶证上所登记的高度),装载的货物不得高出车厢高度。

企业呼吁:统一车辆装载管理规定

对此,泥头车车主们理解为,这是交警部门人性化执法的一种体现,他们对有些问题却不认同。

原因一,为解决“大吨小标”问题,国家发改委曾多次出台相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同样车型,但购买入户的年份不同,泥头车车厢高度要求不同,因此装载能力不同。有的企业拥有的车辆入户时间早,车较旧,根据规定反而可以多载。有的企业入户时间晚,车新,却核载少,会造成企业之间竞争的不公平性。

原因二,由于该原则性规定并未公开,各辖区大队民警理解不同,企业理解不同,司机也理解不同,经常造成执法标准的差异。

企业代表们呼吁相关部门:统一车辆装载管理规定,避免恶性竞争,将统一执法标准并向市民公示,促进泥头车企业健康发展。

泥头车企业一致赞同新《条例》

新《条例》促泥头车运费大涨,部分泥头车企业“割斗”支持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施以猛药治乱。

《条例》实施以来,泥头车单宗违法行为被处以3.5万甚至更高金额罚款的消息,屡见报端。如此高额的处罚,泥头车企业怎么看待?泥头车行业有否受到冲击?

昨日下午,深圳市自卸车协会筹委会在平湖召开扩大会暨记者招待会,来自深圳本地以及外地的数十家泥头车企业代表汇集一堂,向记者们解答了上述问题。

对新《条例》,泥头车企业一致叫好

在会议现场,一字停放着多辆泥头车,记者发现这些车很奇怪。因为他们的“翻斗”明显被切割过。

深圳市伟雄奥展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伟平告诉记者,过去泥头车为了多拉快跑,都是把翻斗加高加厚。如今实施了新《条例》,他们把过去改装的部分全部割掉,表示支持。

深圳市恒利隆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邓裕清则在会上宣读了公开信,呼吁深圳泥头车行业加强自律,强化交通意识,不超载超速,遵章守法,改变泥头车在人们心目中形象。

更让记者没有估计到的是,面对最高单宗处罚8万的天价罚款,泥头车企业的老板们不但支持,反而认为这是行业发展壮大的一次良机。在会上,代表们反复重复着一句话:“这是百年一遇的良机”。

天价罚款终结恶性竞争

为什么?记者多次询问后,终于得到答案:天价罚款让泥头车行业沿袭多年的恶性竞争有了终结的可能。

从8月1日到现在,短短20天,泥头车拉载余泥渣土的运价涨了几番。到底涨了多少?企业主们说法不一,有的说涨了3倍,从原来的每吨10元涨到了每吨30元;有的说涨了2倍。

王伟平表示,过去深圳的泥头车行业属于恶性竞争,大家为了占有市场,拼命压低运价,然后靠多拉降低单次运输成本,靠快跑实现最终利润,超载超速是必然的。但如今,你超载超速成本高了,不少企业不敢冒风险,恶性竞争刹了车,企业发展被重新拉进良性轨道。

泥头车行业的企业负责人们纷纷表示,《条例》实施20天,给深圳泥头车行业带来巨大改观:泥头车污损号牌的现象基本消失了;放大号牌不规范的问题改观了;乱闯红灯的现象减少了……一句话,重典治乱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车牌固封损毁暂不予处罚

市交警局对市民关注的问题一一解答

《新条例》实施以来,使用车辆号牌托盘、号牌固封因故损毁或灭失是否会被交警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号牌”予以处罚等问题,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昨日,市交警局逐一进行了回应。

对于使用车辆号牌托盘问题,交警部门表示,车主出于美观、加固等目的安装号牌托盘,不影响车牌号码识别的,应当允许安装,不应强制车主拆除,也不会要求执勤民警查处。

号牌固封因故损毁或灭失的,交警经研究认为,按照国家机动车号牌安装标准、规范,号牌固封损毁或灭失的,应当及时向车管所申领。号牌固封损毁或灭失无正当理由不申领的可以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但是,由于目前各种原因提供给深圳市固封的数量有限(固封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制作),短时间内无法为广大车主发放完毕,而且该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与其他涉牌证行为危害程度明显有别。因此,交警将积极向上级协调解决固封数量来源,在该问题解决之前,不作处罚。

深圳交警提示:不按规定安装,遮挡、无损号牌依法将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交警执法时,将按程序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并告知听证权利,不会现场收缴任何现金罚款。如遇交警执法不规范、执法违法,可以行使监督权,也可以拨打110、84469054进行投诉。如遇不法分子冒充交警敲诈勒索,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拨打110报案。